办事指南

在校生更改身份证号的说明
信息来源: 教务处 发布日期: 2014-11-12 浏览次数:

 

身份证号是学生身份的重要标识,是高校进行学籍数据管理的重要关键字段,也是排查冒名顶替者的重要线索。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凭证报到入学,经过查验比对,只有学生持有的合法身份证信息与学生电子档案等的信息相一致,方能办理报到入学手续。经学校登记注册后,学生的学籍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。对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,可区别以下几种情况处理:

1.身份证号升位,即由15位升至18位,经过程序检验合法,可以予以更正。

2.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,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,未及时更正,将错就错参加高考,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,由学生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,本人提出申请,按照程序办理。

3.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过程中,因工作疏忽导致身份证重号或出现其他错误,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,本人提出申请,按照程序办理。

4.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;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,一经查实,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
办理程序如下:

1.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“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(格式见附表)”。

2.学生所在的学院(系)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,对照有关档案材料,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,材料是否翔实,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,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。

3.经学校审查确认无疑后,提供下述材料,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。

①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,一式两份;

②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(要求见附录),一式两份;

③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(报名错误)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(户籍错误,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),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
④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
⑤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
⑥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;

⑦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,一式两份;

⑧中学档案,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,原件和一份复印件。

4.身份证号升位的可以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行文报告,统一更改,无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供其他材料。

5.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,通知学校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,旧身份证号作为备注内容存放,以备随时查验。

 

另外说明:修改身份信息一般安排在毕业年的10月和4月份进行一次。具体时间按教育厅当年通知执行。 学生应在此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。

 

 

教务处 

2014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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